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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縣桃園市莊敬國民小學志工志願服務實施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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壹、依據
一、依本校校務計畫辦理。
貳、目的
一、加強學校與社區的聯繫,提高全校師生與家長的感情。
二、提高家長及社區民眾的服務精神,改善社會風氣。
三、提倡學校即社區社區即學校達成社區與學校資源共享的理想。
參、實施要點
一、人力需求及招募方式:
1、人力需求分為:交通導護志工、晨間教學志工、生命教育志工、健康中心
保健志工、資源回收志工等。
2、招募方式主要為:
(1)新生家長座談會時招募新生家長加入。
(2)新學年度開始由各班教師推荐具服務熱忱家長加入。
(3)透過家長委員會宣導招募。
二、編製隊員名冊(送彙辦學校辦理保險)。
1.名冊於更動時及時於桃園縣志工網站做變更。
2.每位志工持有一份志工名冊。
三、召開服務工作協調會及推選隊長、副隊長。
四、分發及補充裝備(背心、帽子、名牌、哨子、旗幟等)。
1.配合縣府不定期分發及補充裝備。
2.於學年結束統計所缺裝備,並於九月初新學年開始補充裝備。
3.不定期遇缺則補充裝備。
五、舉辦志工服務訓練、研習活動。
1.於九十八年七月中旬配合辦理志工基礎教育訓練,鼓勵志工參加,加強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
2.定期辦理志工成長課程。
六、展開服務工作。
1.除寒暑假外,配合學生上課時間執勤。
七、舉辦聯誼活動及工作檢討等。
1.每學期初或學期末辦理聯誼活動暨工作檢討會。
八、辦理表揚(縣政府、獅子會、同濟會、學校表揚等)。
1.配合縣府表揚活動表揚。
2.配合學校表揚活動表揚。
九、記錄執行情形及搜集彙整相關資料。
1.隨時蒐集及彙整相關資料。
2.紀錄執行情形並於工作檢討會提出討論。
十、志工以協助學校、服務學童為原則,不干涉學校校務,更不可涉及利益輸
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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